复旦大学1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因嫖娼被学校开除,校内实名公示
近日,复旦大学3名研究生(1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因嫖娼被开除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流传网络,据悉,其中一人两获美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引起热议。
复旦大学最新回应:情况属实。回应全文如下:
我们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信息,情况属实。日前,根据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学校给予涉事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并在校内相关单位公告处分决定。
学校高度重视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对学生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深感痛心,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警示师生,维护学校良好育人环境。
此前,网传该校两名硕士研究生、一名博士研究生因校外嫖娼,学校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其中一人两获美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
处分决定书显示,落款为2021年9月18日,有校长许宁生签名。
网传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
复旦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陈某,在2020年9月26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拘留三日”;
2019级硕士研究生李某,在2020年9月7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2020级硕士研究生葛某,在2021年1月13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仟元”。
而校方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上述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是以实名的形式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示栏里。
记者查询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显示,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处罚公示的范围只是校内,没有刊发在网络上,“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而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处理决定是由学校保卫处做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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